【转】关于开展 “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上海大学生纪录片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上海校园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精髓,在全市各高校中开展“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上海大学生纪录片大赛”活动。本活动由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5-9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以“文化寻根——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为主题,以影像载体为手段,着眼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文明火种”为立足点,注重发掘、捕捉和聚焦体现中华各民族的文化遗产,通过影像来形象反映中国各民族特色文化的内涵,使大学生深刻理解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国家的“魂”。

2、作品必须是201211日以后创作的、切合活动主题的影像作品。比赛分 DV作品和微视频作品两种形式进行。DV作品须用DV摄影机拍摄,微视频可采用DV摄影机以外的其他影像设备拍摄。DV作品和微视频作品时长均限5分钟以内。作品限原创,鼓励表现方式上的创新。作品可联合署名,联合创作。  

四、活动要求

1、参赛者可自己报名参加(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鼓励各院校组织和推荐作者报名参加。作品信息表复印有效。

2、参赛者必须递交作品DVD格式光盘和数据格式光盘各1份,在储存介质上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作品标题自拟。数据格式光盘中须包含《作品信息表》和视频文件。

3、参赛者请在201293日之前,将作品储存光盘2份和作品信息表电子版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大赛组委会,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邮政方式与快递方式皆可。请在信封上注明“我眼中的民族文化”纪录片大赛。

4、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活动安排

5月上旬,下发活动通知。

5月—8月中旬由各高校组织实施。

519日、20日,专题培训。

928日前,报送光盘。

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

9-12月,将获奖作品统一制作成光盘进行展示。精选出部分获奖作品,在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纪实频道、易班网、优酷网、土豆网、移动电视等媒体展播。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等第奖、组织奖若干。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高校推荐DV作品1-2部,微视频作品2-3部。

2、报送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邮编:200234

联系人:周 芸  电话/传真:64322620

电子邮件:xwmb@shnu.edu.cn

附件1“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上海大学生纪录片大赛”作品信息表.doc

附件2关于举办上海市大学生影视艺术实践基地第二期培训班暨纪录片大赛专题培训班的通知.doc 

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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